闫红英在濛县生活了一辈子。
从出生到念师范,再到毕业后分配去县里的学校当□□,认识了同在学校的谈青文,在那个年代算得上自由恋爱,婚后生了一个女儿,冰雪可爱,一家三口日子过得有滋有味。
快四十的年纪,依着书慧任性,到福利院领养了一个男孩,这孩子整日里一言不发,不像书慧那般活泼讨大人喜爱。
闫红英给他取单名一个“朗”字,希望他能开朗些。
到底是小孩子,当亲生儿子养了十几年,他似乎早就忘了童年的那段记忆,仿佛从来便是一家四口,其乐融融。
再后来,书慧嫁了人,女婿老实孝顺又上进,儿子刻苦念书,考上了南大,以后要做大建筑师,家里还多了一个宝贝外孙女,老太太一刻见不着就想念得不行。
她这前半生太过于顺风顺水,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。
不久,谈青文去世,她做了寡妇,孩子们都到外地奔前程,晚上下班从学校回了家,黑漆漆连盏灯都没有,总归有些落寞。
书慧两口子生意做得大了,连孩子也赶不上管,她常常请假到宁海给外孙女做饭,接送上下学,沐沐嘴上不说,心里却和她一样孤单。
小朗也出息,自己开了公司当老板——哦不对,是合伙人!他是这么说的,还带了一个姑娘来给她看,模样俊俏,知书达理,看得出来是真心对小朗好。
日子一天天流逝,除了年岁渐长外,于她并没有特别之处。
直到书慧的电话拨不通,人也不透面,电视上播出了宜城杀人案的新闻——那是她的孩子,血肉模糊,打了马赛克她就认不出了?
说什么?他们两口子杀了一个学生,畏罪自杀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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