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冬天棉鞋里全是雪化成的水,一双脚犹如浸泡在零下的深海里,反复翻搅,却全然忘了冷,待到停歇下来才觉出僵硬的麻木来,脚皮发白发皱,大块大块的嫩茧被泡肿,丑陋不堪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没有钱财,没有身份,何以立足,除了捡破烂外根本不知该如何养活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天无绝人之路,这个世上像钱洢洢一样孤苦伶仃的人实在太多,垃圾场一抓一把,她倒是成了被争抢的香饽饽,好歹临了临了能得个送终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我还没等到给老头送终就又逃了。”钱洢洢脚点地的轻轻摇着躺椅,像是困了似的睡意朦胧,声音高高低低的夹在冷风中像啐上了一层霜雪,“他又老又虚弱,垃圾卖的钱还不够买药,我装乖装孝顺的哄骗出藏身份证的地方,趁他难得出门捡垃圾的时候找出来就逃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天她特别恐慌,怕被抓回去,老头虽然看着骨瘦嶙峋,但力气非常大,如果被抓回去一定不会有好果子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其实,垃圾场有很多年轻一点的,身体健康一点的拾荒者,可我偏偏选了最不中用的一个。”忽然她低低的笑起来,像是满心算计的阴毒,又像是得逞后的嘲讽,“老头到处炫耀自己有个大孙女送终,老了老了还能享几年福,呵,我啊,看上的就是他的不中用,好骗,他还真当自己时来运转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她哪配上天堂!

        “再后来,有了身份我就一边打工一边上学,总算往肚子里添了点墨水。”她睁开混沌的眼睛,转头看向莫苦,骄傲且自豪,“诶,我还是个大学生呢,嗯……大概相当于这里的举人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莫苦小小的抽了口气,怪道她能说会道,能读能写,尤其是那一手好字不输当年军营中的军师大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这学识的背后竟是那样的艰辛与困苦,从这云淡风轻的只言片语中他仿佛走过了一遭刀尖与火海,犹觉时时命悬一线,难以想象她一个女儿家到底咬碎了多少牙才撑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往常便觉得她一双眼何等凌厉,心思如何聪慧,只一眼便能知晓你所思所想,却又能恰到好处的点明要害而不引反感,原来这样的分寸感是经历千百遍不同的目光所历练而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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