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辈子自己就听说过。典型的聪明的纨绔子弟。瞧不起林国华的老家人,因为林国华老家人在他看来就是一帮吸血鬼。
老家人说起他,自然也没好话,什么没礼貌啊,纨绔子弟啊,目中无人啊。
可人家,混的那叫一个滋润,虽然不是干事业干的风生水起,可是靠着自己二代的身份还有身边的朋友,活的潇洒着呢。虽然没啥大出息,但是也不缺钱花。
大错人家不犯,欺男霸女欺负人的事人家也不干,人家就老老实实的花钱,快快乐乐的泡嫩模。你最多只能骂人家一句渣男,早晚死女人身上。剩下的人家真的是让你连道德制高点都占领不了。
不过有了林友回来这一幕,林洛看了看时间,也不早了,就带着林国华的条子告辞了。
林洛一走。
林国华就拉下了脸,就要去骂林友,太不给老爹做脸了。
“林友,你给我下来,你看看你,你在看看人家,给你这么好的环境,你就没好好学习过。整天混啊混的,不找四六。你再看看人家,为了让自己孩子好好学习,多努力!”
陈文娟忙拦着“好了,好了,别说了,你家好不容易出一个给你长脸的亲戚,你就嘚瑟吧。小友这个样子还不是因为以前你家来的人,见啥好拿啥,招呼都不打一个。小友的那些宝贝都被你家人顺了。你还指望小友能有什么好脸色。”
这事叫林国华理亏,可毕竟是当老子的,还是不服道:“怎么能用老眼光看人,这小洛不是什么东西也没动他的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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